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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销售的防火窗有两个大类:一种是不仅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完整性,并具有隔热功能的防火窗;另一种是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完整性,但不具有隔热功能的防火窗。从防火功能来说,这两类防火窗均可用于外墙窗户。通常,外墙面的可燃物数量比较少,只要外墙窗户在火焰或高温的作用下能够保持完整性、不破裂,外部火焰引燃上部楼层内部物品的可能性极小,通常情况下,采用透光性不会因时间而变化的C类防火玻璃和防火窗框制作的防火窗就可以满足防止火焰从外部向室内蔓延的要求。但是,在以下的一些特殊情况下,仍建议采用具有隔热功能的防火窗。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中规定:
(1)防火窗采用钢材制作,分为****(耐火极限1.20h)和乙级(耐火极限0.90h)两种。
(2)防火窗主要应用于高层建筑的防火墙上,要求采用能自行关闭的****防火窗。
(3)靠近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水平距离小于2m时,应采用乙级防火窗。
(4)除住宅外,其他建筑的厨房均应选用乙级防火窗。
(5)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门厅隔墙上开设窗口时应采用乙级防火窗。